李国英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08.11.2017  17:47

2017年11月6日,省长李国英就我省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省安全监管局围绕“六项机制”建设,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此项工作没有止境,要永远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长抓不懈、常拧螺丝,完善机制、强化责任,确保长期实现生产安全、安全生产目标 。省委常委、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李建中也分别作出批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印发后,我省被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列为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联系点,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关心支持下,9月15日,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号)。国务院安委办公室认为,我省《实施意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系列改革举措,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9月29日,《中国安全生产报》头版、6版整版刊登了我省《实施意见》解读;10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简报》专刊(全国第一个以专刊形式)转发了我省安全生产改革成果;10月12日,国务院安委办向各省安委会转发了《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