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臭氧量值传递 确保臭氧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20.09.2017  18:02

臭氧日益成为许多城市夏季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污染物。臭氧监测数据的准确与否影响着对污染程度、成因的判断,关系着提出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臭氧量值传递工作是保证臭氧监测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与持续改进,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保障臭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今年四月将臭氧标准传递校准仪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行臭氧一级标准的量值溯源,保证了省站仪器的准确性,五月起,省站启动了在全省各市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截止目前已有宿州、六安、宣城、淮南等八个市级站完成传递工作。省站用于臭氧标准传递的校准仪再由已完成传递的市级站,在其辖区内监测子站进行二级传递,保证了子站的臭氧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和可比性。

今后,臭氧量值传递工作将作为一项常态化的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措施来推进,为我省更好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