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省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7.08.2018  08:50


日前,省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省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建立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省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包括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与工作对接,沟通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促进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省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由夏月星副厅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