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百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决定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11月13日举行

08.11.2017  09:34
      11月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4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副主任花建慧、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11月13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审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查和批准《淮北市绿化条例》;审查和批准《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审查和批准《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审查和批准《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审查和批准《淮南市公园管理条例》;审查和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淮河水域保护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和批准《六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查和批准《芜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审查和批准《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与白俄罗斯布列斯特州建立友好省州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审议关于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的报告(书面)。   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