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国土局荣获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的称号

08.03.2017  11:08
          近日,宣城市委、市政府表彰通报表彰了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宣城市国土局被授予“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该局在宣城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宣城市国土局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该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族发展史、民族风俗习惯,树立各民族人民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干部职工、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系统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三是从法制教育入手。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并利用“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