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老赖”集体“现身”徽州古城

08.12.2016  18:05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5日一大早,徽州古城大门口的百平米LED显示屏上现身100名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大头照片、家庭住址、身份信息、赖账数额等信息一览无余,这个料爆的有点猛”歙县人大代表余春一上班见着同事就说起这个事。

  在闹市街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个名单,是歙县人民法院“年末大执行”集中行动的举措之一,从12月5日至12月11日,该院除了在LED显示屏曝光之外,还同步在歙县电视台、歙县法院官方网站、歙县手机台同步曝光“老赖”。

  “我院把老赖的照片、身份信息、家庭住址、案件信息全方位曝光,就是要让他们年难过、脸难遮、路难行、事难办。”歙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根据法律规定,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库的,法院将在公共场所、各大媒体公开曝光有关信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等,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同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老赖”予以信用惩戒。

  歙县法院负责人表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主要目的就是督促“老赖”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他们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尴尬局面。依据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人有关信息从库中删除: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