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的通知

26.05.2018  18:26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经贸)局和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2017〕170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7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资金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服函〔2017〕553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将安排定额资金对我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支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文件,并经市政府法制办依法登记(登记号:HFGS-2017-13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用于我市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云众包平台所需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费用;建立服务外包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国际市场品牌推广等方面。

二、支持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支持对象

推动和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园区、企业(单位)、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

(二)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具备项目建设、运行必要的资质、场所和专业人员;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申报项目具有公共性、公益性,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有利于优化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促进承接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业务。

三、支持内容、标准及申报条件、材料

(一)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云众包平台项目,以及建立服务外包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项目。

1 、支持内容及标准: 原则上按照不超过项目所需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费用合计金额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 、具体申报条件:

①申报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云众包平台项目,以及建立服务外包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项目的服务对象至少包括我市5家以上的服务外包园区、企业、培训机构等(不含申报单位关联企业或上下游客户)。

②申报公共培训服务平台的培训机构还须符合《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提升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能力的指导意见》(皖商服〔2014〕174号)重点培训机构条件。

3 、申报材料

①《2017年度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下同),含申报单位(法人)意见,所在区域商务、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资质的证明文件。

③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④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支持的具体项目及金额;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设立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含项目投资清单);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建设的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或项目完成后提供的成果及形式等;项目公共性、公益性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对象、数量及提供服务的方式(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对于所申报项目和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包括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项目此前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支持的说明等。申请报告需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总投资(含项目投资清单);在申报期间内,项目所需设备购置费用、运营及维护费用(含《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费用支出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银行结算单等)及记账凭证等复印件,其中,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请按照费用明细表中序号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号)。

⑥申报公共培训服务平台的还须提供符合重点培训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国际市场品牌推广项目

1 、支持内容及标准: 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 、具体申报条件:

为推动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参加由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主办或参与的,在境内外举办的服务外包专业会议、论坛、展会,或境外市场开拓等活动。

3 、申报材料:

①《2017年度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含申报单位(法人)意见,所在区域商务、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资质的证明文件。

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支持的具体项目及金额;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活动举行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活动支出费用(含费用清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情况、费用来源、活动成果等;项目公共性、公益性以及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所申报项目和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包括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项目此前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支持的说明等。申请报告需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④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在申报期内,活动投入的费用(含《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费用支出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银行结算单等)及记账凭证等复印件,其中,合同或协议、发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请按照费用明细表中序号排列,并在材料上注明序号)。

⑤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印发的活动方案、参会通知等正式文件;新闻报道和现场图片等;如在境外举办,还需提供境外合作方的邀请函,以及相关出境人员的护照及签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备注:上述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项目初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同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于2017年 11 月20日前将含有初审意见的正式文件(含对申报主体的信用查询情况)、申报项目汇总表(分别加盖商务、财政部门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胶印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商务局重点服务业拓展处。

(二)项目评审。项目选择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再根据项目得分排名高低,确定支持项目。若某类申报项目数量不足,可在其他类项目调剂使用,以确保资金用足。

(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支持内容和标准对项目申报金额进行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市商务局依据审核结果提出复审意见。

(四)联合审核。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及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联合审核。

(五)公示及资金拨付。审核结果及支持金额将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域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抓紧时间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和初审相关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前报送材料。市商务局联系人:郝圣梅,联系电话:63538670。

(二)申报项目此前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市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支持。

(三)一个申报主体限报一个项目。

(四)项目实施时间及费用发生时间均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

(五)各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明细

3.申报项目汇总表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