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商局率先试点网络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

15.09.2017  18:03

  自8月下旬以来,淮北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构建新型消费维权体系全面,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先行先试。市工商局针对网络交易虚拟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网络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重点实施、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确定4家具备一定规模的网络购物平台、网店等为消费者提供销售及服务的网络经营企业先行试点,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网络经营企业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指导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二是规范程序。出台了《网络商品经营者首问责任和网络交易平台赔偿先付制度》、《网络交易平台赔偿先付的流程》,明确启动赔偿先付的条件、流程、方式、范围,完善赔偿先付程序,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经营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的,由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偿。网络经营试点企业设立了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在其经营场所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公开其处理消费纠纷相关程序。到目前,通过赔偿先付方式和解纠纷3件,先付赔偿0.72万元,消费者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是强化管理。为确保网络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市工商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建成了网络交易监测中心,通过对市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主体日常监测、举报投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互联网数据分析研判,高效识别网络交易的消费风险,随时提取电子证,先后立案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3起,提升了维权效能。

  四是加强指导。开展对试点网络经营企业负责人以及负责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的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训,就赔偿先付启动条件、侵权责任确定和追偿依据等内容进行指导,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社会维权网络、门户网站集中对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实施网络经营企业名单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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