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

02.12.2017  00:57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1日讯(记者:马静)为加强和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出台了《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这是全国首个对儿童福利机构进行规范的相关规程。新规程自今天起(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据省民政厅的官方统计显示,安徽全省现有儿童福利机构84个,在园儿童2000多人,一线工作人员约700人。在此之前,儿童福利机构的相关管理主要依照2015年公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民政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此次出台的《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不仅是我省首次制定针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的规程,在国内也是相关领域的首个规程。

  《规程》从家庭寄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方面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与要求。这其中,明确提出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推动儿童回归适合其成长的家庭,融入社会。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韩成武:“ 规程明确规定‘家庭养育符合儿童最大利益’这个原则,积极指导各地开展收养送养工作,鼓励和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在社区购买、租赁房屋,或者在机构内建造单元式居所,为孤儿提供家庭养育。

  对于儿童福利机构岗位设置的要求,《规程》也做出了更加严格、明确的规定,不仅在岗位数量上要求“一线服务人员与生活能够自理的儿童比例一般为1:4,一线服务人员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儿童比例一般为1:1”,而且要求儿童福利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工作人员总数的40%。韩成武:“ 我们提出要有专业的知识、做专业的事,持证上岗包括护理员证、特岗教师证、社工证,医疗护理人员资格证等,要求更规范、更清晰了。

  《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自12月1号实施,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也特别强调,全省各级儿童福利机构始终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韩成武:“ 现在,我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我们的福利机构都是敞开大门。大家可以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我们也欢迎各界人士到福利机构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