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课堂、特别的教员

29.10.2018  11:22

为切实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0月26日省安全监管局在合肥市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警示教育培训班。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华出席开班式,并做了动员讲话。参加培训的人员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全省工矿商贸(不含煤矿)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共127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专门邀请了应急管理部事故调查统计司王法舰处长授课。王处长向学员们讲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近期发生的重大工矿商贸事故典型案例,详细剖析事故原因,并特别强调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律风险,提醒学员们要认清法定职责,保持警钟长鸣,做好日常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当天下午,按照省局主要负责人的指示,由省局人事处、省宣教中心有关同志带队,组织全体学员到合肥义城监狱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全体人员听取了2名因为安全生产事故正在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对于失去自由、身陷囹圄的经历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和更深刻的体会。

在警示教育现场,两名服刑人员通过自己企业的真实事故,进行“现身说法”,讲述自己如何因为不重视安全生产沦为阶下囚的经历,深刻剖析了因不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对他人、对自己、对家人的伤害。

活动结束后,参培人员又进行了集中的讨论。学员们纷纷表示,参加这样“特殊的课堂、特别的教员”的培训让人印象深刻、震动巨大、终身难忘!他们将从这些身边事故案例中汲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在思想上拧紧安全这根弦,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律自严、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