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加大河流枯水期水质监测力度

16.03.2018  04:10

      为防止枯水期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濉溪县加大全县水环境质量监测力度。 

      实行预警监测,密切关注河流水质状况。近期对辖区内老濉河、浍河、沱河、澥河、王引河、巴河等19个断面的PH、SS、CODcr、CODMn、NH3-N、BOD5、DO、水温等分析项目进行采样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或恶化便增加监测频次,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为环境监管决策及时提供有力依据。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环境安全。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及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要求,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完善应急监测方案,强化应急监测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车辆、分析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应急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报出监测数据。同时,加强与市环境监测站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职能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