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局:出台新政促规范 多措并举稳楼市

21.03.2017  11:05
          为保护居民刚性需求,引导理性消费,遏制违规预售、炒卖房号、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滁州市多措并举,稳定房地产市场管理秩序。
        一、完善政策,精准调控房产市场。3月9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为准,居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不低于40%;购买第三套住宅的,不低于60%。停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政策,恢复保证金收取比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5%缴纳,新建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按2%缴纳。严格执行房地产预收款预缴增值税制度,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收款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未按期缴纳的依法加收滞纳金。科学安排货币化安置比例,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以产权调换为主。
        二、有序供地,全力确保供需平衡。加大土地供应,拟定了2017年滁城7500亩的商住用地出让计划;33号文件出台后,对已公告的8个商住地块、1014亩进行补充公告,限定销售均价5000—5500元/平方米,预计可建商品住宅1.2万套,有效平易滁州市房价。同时,在土地出让上实行“四严格,一缩短”,即:严格约束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严格控制出让宗地住宅备案价格,严格审查竞买人竞买资金来源,严格约束开竣工时间;缩短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部分应在3个月内缴清,溢价率100%及以上的,剩余部分应在2个月内缴清。
        三、部门联动,加强价格备案管理。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发改、国土房产、规建委等7家单位参加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指导组。开展了已售楼盘备案价格“回头看”工作,从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税费等方面并结合1、2月份销售均价进行测算和分析,提出楼盘备案修正价格;新建楼盘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楼盘的备案平均价格,二、三期项目不得高于一期备案修正价格;对不服从管理,随意、变相调整备案价格的,立即停止网签。
        四、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代理销售等16种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约谈违规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闭网签,暂停预售资金的支取,公开通报不正当经营行为,将企业列入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
        五、强力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3月9日下午,我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安徽日报、滁州日报等16家主流媒体,宣传、解读新政策;发布会后,立即召开了滁城房地产企业新政宣贯会,要求企业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并对7家备案价格过高的开发企业进行约谈。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搭建了网络和信访投诉平台,成立了30人的网评小组和专门的接访队伍,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发挥舆论正面引导的作用。
        滁州市将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按照“促规范、稳楼市、惠民生”的指导思想,打好“组合拳”,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秩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