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08.04.2015  16:58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弘扬邹碧华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法院干警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通过对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党员队伍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通过示范岗党员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通过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促使党员作风建设树旗帜,行为规范作典范,管理工作上水平。

  示范岗要达到以下标准:胸怀全局,克己奉公,党性修养好;精通业务,高效办事,业务技能好;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业绩好;文明办公,热忱服务,待人接物好;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遵章守纪好;积极主动,勤勉肯干,出勤情况好;善于钻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好;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群众评价好。

  党员示范岗分个人示范岗和集体示范岗,个人示范岗指党员个人,集体示范岗可以是一个自然空间的办公室,也可以是一个合议庭或窗口单位。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应在工作岗位显著位置公开放置“党员示范岗”标牌,做到承诺向群众公开、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价,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