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10.11.2017  09:27

        11月7日,省民政厅下发了《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皖民电〔2017〕97号),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注重部门协作,发挥街面巡查协同机制作用,落实属地管理、首问负责的工作要求,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做到应救尽救。

        《通知》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发现报告救助线索,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避寒场所。坚持做好寻亲服务工作,及时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社会和家庭。

          《通知》还要求统筹做好寒冬救助和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医疗合作机构检查整改工作,春节前后必须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