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四个强化全力推进司法为民各项工作

29.07.2017  02:32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舒城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提出四个强化进一步夯实为民工作思想根基,不断提高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前瞻性、有序性、针对性、规范性,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切实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为民、爱民、便民、利民、亲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能配置,优化组合,分工负责,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真正做到来访有人接、案子有人收、诉讼有人引、风险有人提、材料有人转、困难有人帮、疑惑有人答、矛盾有人调,为来访来诉来询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强化调判结合的修复功能。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审慎平衡各方利益,实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力调解、全心调解,因案而异,把握时机,做到庭上与庭下相结合、开庭与就地相结合、正面调解与多角度做工作相结合,既注重做好一审案件的调解,也下大力气做好二审、再审案件的调解和执行阶段的调解工作。在调解中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修复其因矛盾纠纷而缺失的和谐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强化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对接功能。坚持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性调解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对矛盾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强化审判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评价考核机制,将调撤率、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执行申诉率等重点指标纳入法官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体系,引导广大法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促进案结事了、解决实际问题上,提高审判质效,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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