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波副主任赴江苏、浙江调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2.05.2018  13:35

      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巢湖条例》)修改工作,5月17日至19日,刘明波副主任带队赴江苏、浙江两省调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刘明波一行通过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环保厅等单位座谈,深入了解《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太湖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就《太湖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度设计,特别是一级保护区范围的划定以及禁止性行为的规定、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出现的新问题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刘明波副主任高度评价了《太湖条例》“先规划后开发”“先环评后立项”“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立法理念,以及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和重点水污染物年度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制度。
      刘明波副主任要求,进一步做好《巢湖条例》的修改工作,要认真研究《太湖条例》的立法经验,将江苏好的做法、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吸收到《巢湖条例》的修改中来,提升《巢湖条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刘明波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湖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陪同调研。
 
 

信息来源:信息处
首战告捷!巢湖一级保护区餐饮业关停150家
近日,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巡查办发布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巡查通报显示,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餐饮业整治行动首战告捷。经沿湖县市区全面摸排,本轮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餐饮业整治项目285家,整治到位率99.News.Hefei.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