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开展水上交通(渡运)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活动

16.05.2014  17:03

      5月上旬,根据省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4〕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蚌埠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监察、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开展了水上交通(渡运)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活动。
      此次检查督查活动共排查各类隐患147处,现场整改130处,部分无法当场整改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其中,市海事部门抓住重点时段积极巡查,“五一”期间共计出动海巡艇巡航22次,执法人员132人次,检查运输船舶52(艘)次,纠正船舶碍航行为9(艘)次,巡查渡口69道。
      通过此次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了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和解决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了客运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了全市水上交通(渡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