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档案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

24.06.2020  22:21

2020年6月24日上午,淮北档案馆召开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暨支部学习会议,党组书记张刚主持会议,馆长张继玲带领馆全体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档案法自1987年实施以来进行的第三次修订完善,也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新修订的档案法,从现行法的6章27条修改为8章53条,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内容更加充实完善。

我们努力在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深刻领会立法原意,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一是坚持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是档案工作的神圣职责,也是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所在。新修订的档案法旗帜鲜明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写入法律,从根本上回答了档案“为谁而管、为谁所用”的问题。二是坚持档案工作的人民立场。新修订的档案法秉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档案事业发展成果的价值取向,对缩短档案开放期限、扩大开放主体、拓宽开放渠道和方式以及对不按规定开放的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档案工作的安全底线。新修订的档案法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等角度进行了规范。

下一步,我馆将继续深入学习《档案法》及有关法规、行业标准,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的契机,依法治档,勇于担当,不懈奋斗,努力开创新时代档案工作新局面,以稳健扎实的工作作风谋求全市档案工作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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