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16.10.2018  14:01

去年以来,省文化厅按照中宣部、文化部等7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文公共发〔2017〕28号)要求和省委改革办、省文改办改革工作部署,认真牵头起草了《安徽省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方案》。近日,该《实施方案》已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等部门联合印发、正式出台,为全省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提供了基本的施工蓝图和行动指南。

在省委改革办、省文改办的精心指导下,省文化厅深刻领会改革精神,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组织起草工作。 一是切实吃透中央精神。 厅党组第一时间召集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研读国家《方案》和省委改革办、文改办相关文件要求,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省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 二是扎实推进起草工作。 从去年下半年,积极着手收集相关政策文件、梳理总结近年来合肥、铜陵等地试点工作经验、学习借鉴上海、广东、四川等外省做法。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省市文化事业单位及厅相关处室座谈会,明确实施方案拟定原则,形成实施方案 讨论稿 征求意见稿, 在书面征求省编制、财政厅、人社厅、科协等相关部门和16个市的意见建议后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 审议稿 三是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6月,再次召开厅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修改,形成 送审稿 ,报省文改办审核。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组长虞爱华同志审定了方案。

在改革方案制定、出台过程中,坚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与上位方案保持一致。 制定实施方案既是国家明确要求的规定动作,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三个衔接”,即与国家文件精神相衔接,与 “十三五”规划任务相衔接,与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相衔接。 二是在工作节奏上合理把握。 国家《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分为试点阶段(2017-2018年)、深入实施阶段(2019-2020年),要求各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深入实施方案。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首批试点单位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理事会组建,12月底前完成理事会试运行(我省的省图书馆、铜陵市文化馆被确定为试点单位)。本着改革目标适度超前的原则,我省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在做好全国试点工作的同时,鼓励、指导有条件和积极性高的市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结合实际进行试点探索。

目前,我省两家首批国家试点单位(省图书馆、铜陵市文化馆)理事会组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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