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为:特色种养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13.09.2018  16:41

  安徽省无为县今年进一步创新特色种养产业扶贫措施,实行资产收益扶贫,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增强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建立新型扶贫带动模式。全县262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分别成立一个以村两委班子为发起人的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经营主体+贫困户”的带动模式,吸纳全村所有贫困户、一般农户(边缘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为社员参加,实行主体带动扶贫,激发贫困户产业脱贫的内生动力。

  依托贫困村特色种养业(一村一品)发展扶持项目。按照村级合作社自建主导产业基地、购置大型农机具租赁给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主导产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3种方式,无为县财政分别安排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63个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种养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折股量化给入社贫困户,注入村级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运营管理。自建产业基地的,可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取得收益,无论采取哪种经营方式,收益率不低于财政投入的6%;购置大型农机具租赁给经营主体的,按招租合同约定收益;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主导产业经营主体的,采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其中保底收益不低于入股资金的6%,按股分红比例由新型经营主体与合作社具体约定,分红比例不低于入股资金的1.2%。

  依托非贫困村“三无”贫困户特色种养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无为县财政对全县非贫困村2014年建档立卡无劳动力、无资源、无资产的“三无”贫困户,每户提供2000元的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入股注入村级合作社,由村级合作社统一投资入股到县域范围内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采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其中保底收益不低于入股资金的6%;按股分红比例由新型经营主体与合作社具体约定,分红比例不低于入股资金的1.2%。合作社取得的投资收益,10%分配给村集体,90%分配给“三无”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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