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市(直管县)高度重视,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办产函〔2014〕139号)”精神(附后),组织好本区域内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名额 。请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筛选,各市推荐2家、省直管县推荐1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候选企业,上报省文化厅;请各市(省直管县)认真对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如符合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申报标准,积极组织申报。
2. 申报要求 。请严格按照文化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编制申报材料。相关材料由市(直管县)局于6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文化厅(逾期视为放弃),不接受申报主体单独发送。同时,以市(直管县)局的名义出具明确的推荐公函,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徽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晏利锋;电话:0551-63609675;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邮政编码:230022。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
范(试验)园区和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申报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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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厅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