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16.05.2016  11: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有关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要求,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与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防控街区、重大火灾隐患及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等7类场所为重点整治目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方案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消防安全常态排查、火灾隐患分级治理、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全省在夏季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打造新型“三个强省”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充分认清当前全省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万无一失”的目标导向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将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动作为、克难攻坚,整治隐患、堵塞漏洞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二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要强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消防责任落实,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经常性防火工作,加强居民楼院、村庄和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三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易接受、接地气、有实效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四要切实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定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实行分片包干,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行业系统内部也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