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听取行政法制处工作汇报时强调: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09.01.2019  09:42

 


1月4日,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专题听取行政法制处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行政法制工作提出要求。陈一胜副巡视员参加汇报会。

行政法制处负责人汇报了处室主要工作职责和人员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和成效,以及2019年的工作谋划。2018年,行政法制处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民生改善、社会治理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法制建设;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在“精准、管用”上下功夫;牵头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在司法部召开的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姜明厅长对行政法制工作,处室人员勤勉敬业精神、严谨务实作风和良好的工作状态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立法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责任重大,要求很高,立法处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继续以高昂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和任务。对2019年行政法制工作,姜明厅长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立法工作一定要走基层、接地气,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要详细了解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收集第一手立法材料,使设计的制度既解决问题,又便于操作。二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论证。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团的作用,为省政府研究立法计划和重要法规规章草案提供咨询论证意见,特别是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一定要认真研究论证,听取各方意见,统筹兼顾不同方面利益,提出科学的制度设计,使之符合宪法精神、体现人民意愿。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通过的立法项目要及时解读,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准确理解立法背景、目的和内容,为法规规章正确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评估。每部立法实施后,一定要对立法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跟踪、调查、评价,这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立法评估,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修改、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同位法不协调的立法,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行政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