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小学招生“十严禁六杜绝” 避免跨区掐尖招生

10.03.2018  15:30

据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9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提出,为确保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稳定有序,避免“提前招生、考试招生、跨行政区掐尖招生”等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做到“十项严禁”、“六个杜绝”。

通知提出,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通知强调,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含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做到以下“六个杜绝”: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杜绝招生学校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或赠送礼品、礼金、礼券等财物;杜绝生源学校参与、协助招生学校或个人组织的违规招生活动。

合肥市教育局将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对各县(市)区和“热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记者 聂静洁)

原标题:合肥中小学招生“十严禁六杜绝” 避免跨区掐尖招生 责任编辑:陶娜 文章关键词: 招生入学 有关要求 跨区掐尖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