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推进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

06.01.2015  16:48

 

为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2014年我省提出实施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并切实制定了《市县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实施方案》。日前,经过充分的调查摸底,在各市县拟成立的宗教团体基础上,结合我省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和信教群众数量,会同省委统战部下发《2015年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扎实推进2015年度市县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

 

计划》列出2015年需成立的市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9个(佛教6个、道教3个、伊斯兰教3个、天主教2个、基督教5个),需办理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宗教团体14个。

 

计划》要求:将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落实情况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大力推进;3月底前各地报具体的落实步骤和时间安排,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报;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工作,确保宗教团体建设清单销号制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