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男子领“最大罚单”:罚款6600元 驾照扣37分

25.06.2015  02:12
  三年前,庐江男子洪某因醉驾酿事故,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可几天前,他又无证酒驾被交警查获。昨日,交警开出庐江县史上最大交通罚单,洪某被罚款6600元,摩托车驾驶证一次性被记37分。
  6月11日晚,庐江县交警大队交警在军二路与塔山路路段夜查酒驾。19时许,一辆号牌为皖A0H4XX的轿车进入检查点。民警接近驾驶人洪某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同时,洪某还欲倒车离开。交警迅速将他控制,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1毫克,属酒后驾车。
  交警让洪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洪某说没带。不过,民警在其车内找到行驶证。但行驶证上的号码是苏EXU6XX,与皖A0H4XX不符。经查,洪某所驾车辆是他侄子的,悬挂江苏车牌。当晚,侄儿的车因车牌丢失,洪某就挂上了自己一辆报废面包车的号牌。因此,洪某又构成了挪用号牌的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查明,洪某有一张摩托车驾驶证,但并没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而洪某交代,他原本有一张小型机动车驾驶证。2011年春,他因在合肥醉酒酿事故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3年多来,洪某的确没有驾驶过机动车。可事发当晚,侄子从江苏回老家,家人聚会时都喝了酒。饭后,洪某为了不让侄儿酒后驾车,就自己开车送亲戚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到。日前,庐江县交警部门开出了史上最大罚单。洪某被罚款6600元,摩托车驾驶证一次性扣除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