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梅雨期学校防汛工作

30.06.2018  16:56

为切实做好今年梅雨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梅雨期防汛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梅雨期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确保师生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防汛抗灾减灾工作,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汛抗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切实落实到位。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制,把有关责任细化实化,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切实提高学校防汛抗灾减灾能力。要强化责任督察和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造成师生人员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责。

加强预案落实,细化防范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防汛抗灾减灾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防汛抗灾减灾各环节防范应对措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民政、地震、国土、建设、水利、安监、气象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做好各类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要落实专人监控,明确监控职责,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营运、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并迅速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加强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所辖学校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遗漏一处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情况,要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尽快制订监测防治方案,快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在隐患未消除前,要务必及时向师生警示,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提醒注意避险,做好安全防护,必要时要提前转移相关人员和财产。汛情影响期间,学校有在建工程的,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室外工地一律停止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演练和应急自救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点水域溺水事故联防机制,共同做好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暑期学生管理,密切家校沟通联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制订安全预案,精心设计和选择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和台风易登陆区域。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调整和充实值班力量,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有寄宿生的学校还要配备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及时掌握、传递和处理灾情。对瞒报、漏报、迟报重大险情造成严重损失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