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专题听取省厅2018年度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

14.08.2018  15:37

   

8月10日,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专题听取厅党委2018年度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厅领导胡之春、黄冰霓出席会议,厅人事警务处、直属机关党委、厅巡察办和厅党委巡察组负责人等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姜明对本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2个巡察组按照厅党委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情况掌握透彻,问题发现精准,圆满完成了巡察任务。从发现的问题来看,既有基层单位的个性问题,也有许多系统内的共性问题,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生活卫生、执法执纪等领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姜明强调,要研究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在巡察实践中总结提升,完善体制机制,在对基层监所单位的巡察中,充分发挥主管局党委在整改落实中的作用,着力形成厅党委、主管局党委、被巡察单位党委三级联动的巡察工作格局,推动压力有效传导,确保巡察链式推进,取得更好成效。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巡察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梳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厘清主管局、被巡察单位各自责任,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向其主管局通报情况,交办整改任务。尤其是对工程建设、生活卫生、执法执纪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主管局要站位系统全局,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通过健全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方式,着力形成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姜明要求,要认真开展巡察反馈整改。按照巡察工作程序,由厅领导分别带队进行反馈,原原本本传达厅党委要求。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强化问题整改的政治担当,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确保整改不拖延、不打折。对巡察中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分析研判,确保查清核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置。

会上通报了2017年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对巡察反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厅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