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国副局长带队督查蚌埠市安全生产改革推进情况

14.03.2018  17:11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办相关督查通知要求,3月14日,张卫国副局长率省安委办督查组,赴蚌埠市督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进情况。

张卫国副局长向蚌埠市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专项督查的通报》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了全省各地近期改革进展情况。

督查组通过听取报告、检查资料等方式,重点督查了蚌埠市改革工作相关推进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国英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情况,特别是各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二是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进情况。三是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情况等。督查组对蚌埠市积极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以及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改革发展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张卫国副局长要求蚌埠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通报和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把2018年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量化改革重点任务目标措施,加快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