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消保委发布“五一”节消费警示

28.04.2018  18:22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将迎来一个新的旅游、购物的消费高峰。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以往节假日期间投诉综合分析,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科学消费的同时,要理性对待打折促销特价商品,外出旅游时要时刻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五一将至,很多超市、商场都会有打折、降价、赠送等促销活动,面对超市、商场等商家的促销活动不要盲目“贪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过度低于市值的商品更须谨慎,尤其是以不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夸大或陷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的,要特别注意。

  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首先要选择证照齐全、诚信文明、信誉度好的的大型商场,不要轻易在无照、无证的店铺及流动摊点购买商品;再则不要急于付款购买,要仔细察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通过察看实物,有没有异味变质及外观破损现象。尽量不要图方便、便宜在流动的小滩上购买商品。切勿被不实宣传忽悠,购买大件商品时,切莫为商家的蝇头小利而冲动;对商场的打折促销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对促销商品要留意售价是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谨防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

  在购买“买几赠几”或者“加量不加价”的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于那些虽然在保质期内但接近到期日的商品,一定想好再买,以免买回数量较多,造成来不及使用就过期的浪费。特别是食品,误食过期食品危害身体健康得不偿失。对返券促销不少媒体已经做了很多报道提示,有些商场的返券在使用时间和用券购买的商品种类有诸多限制,并非像商家宣传的那样,返的券就相当于现金,可以随心所欲地购买商品。

  同时也要注意出行安全:户外旅游、探险,切勿进入景区尚未开放领域;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注意交通安全:提前了解出行路线、景点、天气等,选择合适交通工具;自驾游者应带好必要证件、常用药品和应急药品,切勿疲劳驾驶、酒后驾、。住宿时要妥善保管好财物,旅游住宿被窃、特别是在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及小型旅店住宿时,财物被窃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交服务台保管时要列好保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