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加强环保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09.2017  18:4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动环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宿州市紧密结合环保系统工作实际,健全机制,长短结合,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环保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机构,强化领导。成立市环保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从监察支队、信息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职负责环保系统社会信用化体系建设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合力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联络协调、信息收集、统计汇总、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职责;局属各单位负责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布环保领域社会信用信息;信息部门负责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确保环保系统社会信用信息发布工作顺利运行;要求各县区局对应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及时跟进,反应迅速,全员参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调度,常态管理。每月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通报正面信息发布情况和不良信息应对情况。梳理问题,分析原因,补缺补差,对下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安排。并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确保全市环保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均衡开展。四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全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将实行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诿滞后的单位或个人,领导小组将单独进行约谈;每季度一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综治、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等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