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步伐加快 内容更严更实

02.08.2019  03:3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领域立法,依法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今年5月中旬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及省委关于加快修订并严格落实《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把这件法规的修改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条例修改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专题研究谋划、提出明确要求,相关机构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步修改,并按有关规定于6月20日在《安徽人大网》公布了“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又主持召开3次专题会议,进一步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作了新的修改,立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严格对标中央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立法决策,针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全面了解巢湖水环境污染的源头,就有效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生态治理,减轻巢湖湖体富营养化等问题,规定了有针对性的从严管控措施。
      据了解,下一步还将继续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