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五强化”整治节前烟花爆竹市场

19.01.2015  17:57

  春节临近,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五强化”举措强力整治烟花爆竹市场,对辖区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经营户经营资格及烟花爆竹进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专项整治中,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户次,行政指导7次,发放宣传资料54份,会同相关部门查扣不合格烟花爆竹总计340件,货值5.6万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9件,罚款5万余元。
  一是强化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市场巡查、专项检查等契机,向烟花爆竹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答疑,广泛宣传烟花爆竹质量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选择购买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重点强调烟花爆竹在生产、储存、运输、购买、销售及燃放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要求做到“四专一防”:专点经营、专库存放、专柜销售、专人售货,要有防火设备,提升经营业主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意识,引导其树立理性、安全消费意识。
  二是强化市场准入。采取网上查、实地核的方式,针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掌握其经营基本信息,及时完善经营户的监管动态、信用记录等信息档案数据库。同时,严格实行先证后照、经营许可制度,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或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的经营主体,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三是强化经营行为。以属地管理为基础,采取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对烟花爆竹行业的巡查频率和力度。积极会同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各经营网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许可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看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了解其进货来源渠道,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商品,严查无厂名厂址、无出厂日期、无合格证及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跟踪整改到位,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自觉诚信、守法经营。检查中,对进入市场销售的不合格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没收;对存在超范围、超品种储存等问题的经营场所现场责令整改,引导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备案制度,杜绝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明令淘汰的烟花爆竹行为发生,从源头上遏制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格要求经营业主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做好销售中的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燃放监管。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该局积极宣传泾县人民政府对烟花爆竹的限放规定,教育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规定,在限放时间段内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做文明市民。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好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民心工程”。
  五是强化消费维权。充分畅通12315举报平台、政民互动等维权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落实12315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机制,高效、快捷受理消费者在烟花爆竹消费方面的投诉举报,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