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切实做好第1号台风“尼伯特”防御工作

08.07.2016  20:34

  一是海事(港航)部门加强对通航密集区、港口、码头、施工作业区等水域的现场监督,重点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不能保证安全航行时,立即禁航;强化水上交通动态监控,在台风影响期间劝导辖区水上作业船舶归港避风,减少事故隐患;督促有关水运企业落实防台风防汛责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汛工作。
  二是公路管理部门加大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巡查力度,尤其是在台风来临前逐桥、逐路进行排查,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易发地区公路的重点监控,切实做好隐患排除工作;加强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防范能力。一旦发生公路阻断,全力以赴组织抢通,保障道路通行。
  三是道路运输部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掌握道路通行状况,科学调度运力,重点做好“两客一危”车辆的安检工作和驾驶员安全叮嘱工作,确保防台风防汛期间道路运输安全。
  四是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加固大型临时结构、检查机械设备抗风措施,对易受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及时转移施工人员和重要物资,凡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