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

16.09.2019  21:35

江淮晨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未来将实现新安江流域船舶污水“零排放”,城市污水处理率也将达到95%以上。

根据意见,到2021年,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指标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流域地表水污染来源及其污染负荷明确、水质稳定向优,皖浙两省跨界的街口出境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指数符合生态补偿年度目标要求。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基本建立,初步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空气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任务清单。我省将积极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精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建设。同时,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以治污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改造技术落后的燃煤锅炉等热源设施,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意见明确,我省将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200公里以上,完成县城以上建成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并加强有机肥生产、生物工程、物理设备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积极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做大做强茶叶、泉水鱼、“五黑”产品等特色产业。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延伸村级回收站点,提高垃圾分类精准投放和可回收利用垃圾的资源再利用率。

未来,我省还将科学制定畜禽养殖规划,科学规划建设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配套生产企业,发展循环农业,全面推广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及岸上集中处置系统,实现新安江流域船舶污水“零排放”。此外,我省还将完善河长制工作机构,推行“河长+警长+管护员”模式,并推进环保社会监督、环保信息发布等6大平台建设。晨报记者 王骏超

原标题:我省将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