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表彰2015至2017年度司局级文明单位

15.01.2018  13:45

1月12日,审计署在京召开会议,表彰2015至2017年度司局级文明单位。胡泽君、孙宝厚、秦博勇、陈尘肇、袁野、李晓钟、刘正均等署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审计署副审计长、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尘肇宣读了表彰决定。

此次评选表彰由审计署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过认真评选和严格复查,决定授予政策研究室等9个单位“审计署2015至2017年度司局级文明单位”称号,财政审计司等11个单位继续保持“审计署司局级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审计署司局级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2015年以来,审计署各单位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依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审计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定》,广泛开展体现审计机关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的先进典型,营造了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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