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发布参考性案例

16.05.2014  20:02
 

  

发布会现场

  汪利民副院长作主题发布

  安徽法院网讯  5月15日,安徽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将陈跃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等6个案例作为第一批参考性案例予以公开公布,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主持并作主题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自2010年11月出台《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后,安徽高院在连续10年出版《安徽法院案例选》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强参考性案例工作的意见》,对参考性案例的范围、编审、发布等作出规定。第一批6个参考性案例是由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典型案例,是从全省法院2013年审结的50余万件各类案件中精心遴选出来的,其中刑事案例2篇,民事案例1篇,商事案例2篇,行政案例1篇。与以往编选的案例相比,审核更严格,权威性也更强,对于创新审判业务指导方式、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法制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加深对参考性案例的理解。法官在处理与参考性案例相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参考性案例所运用的裁判方法、裁判规则和法律思维,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