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确定 李国英负总责

23.06.2017  16:25

日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2017年省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在防汛抗旱期间实行省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配合的分工负责制,负责长江、淮河干流及有关主要支流的防汛工作,分片指导督查各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李国英同志负总责。方春明同志负责全面指挥,刘卫东、方志宏、孙亚军、储发寿同志协助指挥工作。

邓向阳同志负责长江同马大堤、安庆城市防洪堤、广济圩江堤、铜陵江堤、枞阳江堤防汛工作,以及安庆市、铜陵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万士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吴桂和、省水利厅蔡建平同志协助。

谢广祥同志负责长江马鞍山江堤、和县江堤和淮河滁州市境干流堤防防汛工作,以及滁州市、马鞍山市、宣城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教育厅解平、省交通运输厅江宗法、省水利厅王广满同志协助。

方春明同志负责淮河淮南市境及其以上干流和颍河堤防防汛工作,以及阜阳市、六安市、淮南市、宿州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王厚亮、省农委朱永东、省水利厅张肖同志协助。

李建中同志负责池州江堤防汛工作,以及池州市、黄山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公安厅许刚、省民政厅叶如强、省水利厅徐业平同志协助。

张曙光同志负责长江无为大堤、芜湖江堤,淮河蚌埠市境干流、涡河堤防防汛工作,以及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北市、亳州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晏飞、省商务厅乔兴力、省水利厅王军同志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