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率队开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19.04.2019  17:21

      4月15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率执法检查组赴宣城市及旌德县检查《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深入宣州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黄渡乡日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津达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旌德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旌阳镇柳溪村、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等,实地检查条例宣传、林权登记、林权流转、市场服务、争议处理等情况,深入了解林长制改革实施情况,并与市县林业部门负责人、镇村干部和林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刘明波副主任对宣城市及旌德县贯彻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贯彻实施《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林权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要深化改革创新,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研析问题,推动关键问题解决,让林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