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

15.05.2018  12:17

(驻安徽站记者郜磊  通讯员李晓平)安徽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加强有效监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文化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安徽省确定在具备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并确定6个试点事项: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营业性演出许可;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或变更。

对于试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制定工作细则,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方便经营单位查询和使用。在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上,力求做到“三化”:

一是“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化。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二是准入监管具体化。对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或变更审批事项,明确要求强化准入监管,要求申请人提供“守法经营承诺书”,网络文化企业8名管理技术人员要提供社保证明;企业递交申请材料时,要提供营业执照、域名证书、股东身份证明、8名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三是监管环节有效化。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探索完善与“证照分离”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依托全省统一的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从审批监管转变为合规监管,通过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守法守规守信经营;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动,工商、审批、行业主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工作联动,对经营异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部门联合检查,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