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24.04.2018  17:23

4月24日下午,李国英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全文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每个行业、每个环节、每个人。

会议指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严格执行巡查、考核、公开三项制度。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督察督办重要内容,加强督促巡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从重追究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当前要全力抓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应急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覆盖,实施安全保障监测体系建设行动,及时监测预警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