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积极做好“安徽省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18.01.2018  22:40

近年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度重视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认真组织、分布实施做好本行政区内地级城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继2016年每月公开发布《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后,2018年起,将正式按季度通过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及省站政府信息平台等多种载体公开发布“安徽省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安徽省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内容涵盖全省6个县级市、55个县、2个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共7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与方法及评价结果,达标数量、达标率。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通俗易懂、贴近民众,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水源水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