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一、二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名单发布

18.11.2017  03:27

为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申报评审工作。日前,经省交通运输厅研究,第一、二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名单正式确定。

第一批为舒城县、桐城市、石台县、广德县、芜湖县、泾县、利辛县、天长市、叶集区、泗县等10县(市、区);第二批为濉溪县、青阳县、颍上县、含山县、繁昌县、巢湖市、祁门县、临泉县、太湖县、全椒县等10县(市)。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每县(市、区)15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500万,分三年拨付到位。

各示范县(市、区)要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创建任务;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切实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