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资质公告

02.09.2017  14:40
 

  皖国土资公告〔2017〕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勘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厅颁发的2017年第一批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结果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请有关单位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请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交回原省发证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延续单位,首次新设单位无需此件)。

 

附件:

1.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2017年第一批乙级地质勘  查资质证书公告表

2.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2017年第一批丙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公告表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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