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龙虾摘得“国字”称号 地域范围涵盖17个乡镇

13.10.2018  13:07

  据合肥日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18年第四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示,合肥龙虾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此次农业农村部划定的“合肥龙虾”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涵盖了我市造甲乡、下塘镇、泥河镇等17个龙虾重点养殖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9′43″~117°44′50″,北纬31°14′36″~32°37′08″。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市长丰下塘就开始稻田养龙虾的探索,成为全省首个开展稻田人工饲养龙虾的区域。通过多年来不断发展,我市龙虾产业已形成涵盖生态养殖、加工出口、餐饮消费、休闲旅游为一体,一、二、三产高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我市荣获全国唯一的“中国龙虾之都”称号。目前,全市虾稻综合种养面积突破20万亩,全年龙虾一、二、三产业销售额有望突破60亿元。

  “我们将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合肥龙虾’农产品地理标识授权使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合肥龙虾’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把虾稻产业打造成富民强市的第一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示范产业和‘接二连三’的第一综合产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积极的贡献。”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说。

  (杨荣清记者华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