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5.02.2018  11:16

多措并举,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意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为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落实工资待遇相关政策,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提高教职工绩效工资水平,优化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规范绩效奖励发放。在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基础上,将特殊教育津贴由规定的15%提高至20%。提高乡村教师工作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特别是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搭建平台,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实施教育家培养工程,分两批遴选98名教师作为培养对象,采取自主研修、专家引领和实践锻炼等措施,着力培养教育理念新、科研能力强、专长突出、风格鲜明、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带动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平台,组建5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11个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完善国培、省培、市培、县(市、区)培训和校本培训“五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围绕教师、校长(园长)、教育管理干部、教学研究人员等开展培训,并以学科教师培训基地为依托,针对乡村教师开展“菜单式”送培送教。

创新机制,强化教师队伍管理。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开展“一十百千万”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教育大讲堂”、师德师风主题报告会、师德建设演讲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修养。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学校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点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落实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职资格和条件,完善选拔任用、激励保障和管理监督机制,激发校长办学治校活力。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打破教师职业“终身制”,建立“能进能出”机制。实施乡村教师与城镇教师的双向交流,明确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两年以上的经历。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