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布市区首批历史建筑名录

18.05.2018  01:02

近日,合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合肥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首批历史建筑名录有16处,其中庐阳区6处,蜀山区5处,包河区5处。分别为:长江饭店,省委原办公楼,省政府原办公北楼,市政府原办公楼,逍遥津湖心亭,合肥四中学宫,科学岛1号别墅,科学岛3号别墅,科学岛2号办公楼,安徽医科大学原图书馆,叉车厂1号、2号、3号厂房,合肥二中艺术楼,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老办公楼,中国科大东校区教一楼,中国科大东校区老北门,合肥大钟楼。

所谓历史建筑,即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具备历史文化、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其他特色等价值的建(构)筑物。

2017年5月,省住建厅、省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6月,合肥市规划局牵头开展市区范围历史建筑初步普查工作,梳理出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16处;9月,组织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名人馆等单位专家,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进行研究论证;12月,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文广新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委等部门意见。历经公众参与、媒体公示、产权单位意见征求及合法性审查后,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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