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界送别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 最高检发唁电

15.01.201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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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今天上午,全国模范检察官、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会明遗体告别仪式在合肥市殡仪馆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发来唁电,曹建明检察长送了花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出席告别仪式,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宗祥代表省检察院致悼词。

周会明同志系安徽省肥西县人,1988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历任合肥市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指挥中心主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宣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挂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山南检察分院(现为山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8年1月12日12时55分,周会明同志积劳成疾、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53岁。

自参加工作以来,无论是在大湖名城合肥、江南水乡宣城,还是在雪域高原西藏,周会明始终勤勉敬业,敢于担当,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成功办理了一大批职务犯罪大要案,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政治本色,是新时期中国检察官的杰出代表,是全体检察人员敬仰和学习的时代先锋,是人民群众尊重爱戴的检察楷模。

2011年至2016年,周会明作为安徽省第一批援藏检察业务专家,连续两任挂职山南检察分院,并分管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检察技术工作。在高原恶劣环境下,周会明五年如一日,践行党的宗旨,恪守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山南检察事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国和安徽援藏检察官的优秀代表,为安徽检察机关援藏工作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因援藏工作成绩突出,周会明同志生前先后荣立二等功和三等功,连续两年被评为山南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被西藏山南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援藏干部。2015年被安徽省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被安徽省文明办评为“安徽好人”,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系安徽省“两学一做”重大先进典型。2017年,周会明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吴贻伙  张杨  李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宛婧

责任编辑:吴月峰 文章关键词: 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 周会明遗体告别仪式 最高检发唁电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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