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开发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

18.03.2015  17:32

  为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3月11日,开发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内容,同时就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必须履行的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讲解,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并强调了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对矫正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求矫正人员要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进一步服从管理,矫正人员要按照社区矫正要求,服从司法所的教育和管理;三是要进一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

  通过集中教育学习,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了他们对法律权威以及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加强了其自身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对其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有着良好的教育作用。(杨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