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司法局“四个协同”妥善化解医患纠纷

21.03.2018  18:20

 


一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协同。 联合卫生、公安、法院、财政、民政等部门成立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台《淮南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面向全市招募15名医学、法学理论和实务专家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动员社会各界捐资20万余元完善市医调委场所设施。 二是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协同。 与市法院协商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确认和执行机制,调解协议达成后,对调解协议不能即时履行的,医患双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调解失败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对困难患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事后调处与事前预防协同。 组织全市1182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医患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对潜在性、苗头性的医患纠纷第一时间移交市医调委化解。建立医患纠纷案情分析和研判机制,逐案梳理纠纷类型、发生成因,及时掌握纠纷高发领域,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向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通报并提出防范建议。 四是医方赔付与保险理赔协同。 引入保险行业参与医患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全市共有11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实现了医疗责任共担、互补,最大程度保障患方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接待咨询38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案件15起,调结重大纠纷9起,结案率100%。

(淮南市司法局)